合肥市新农村建设点饮水卫生状况调查(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3 水质检验结果 本次调查现场共采集水样114份,其中井水76份、自来水38份,检测指标2 280项次、合格1 933项次、总项次合格率为84.78%。见表1。 在不同供水
2.3 水质检验结果 本次调查现场共采集水样114份,其中井水76份、自来水38份,检测指标2 280项次、合格1 933项次、总项次合格率为84.78%。见表1。
在不同供水形式的水质合格率方面,自来水的水质总合格率(86.31%)略高于井水的总合格率(84.01%)。微生物学指标总合格率(56.58%)则明显高于井水中微生物学指标的总合格率(39.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自来水理化指标的总合格率为(93.75%)略低于井水(95.07%)。经分析,其主要原因系部份水厂对地面水的混凝、沉淀和过滤处理中不规范而造成水质浑浊度及感官指标超标所引起的。其次,按水质监测指标分,水质理化指标的合格率(94.63%)明显高于微生物指标的合格率(45.3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
2.4 腹泻病发病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对新农村建设点与非新农村点的腹泻病发病情况进行了调查,见表2。
新农村建设点共发现腹泻病例72例,发病率为100.46/万,临近的非新农村建设查出同一期间腹泻病例71例,发病率为175.79/万,新农村建设点比非新农村建设点居民腹泻病发病率下降42.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
表2 新农村建设点与非新农村点腹泻病发病情况调查统计结果项目 调查户 调查人数 腹泻病例数 腹泻病发病率(/万)新农村建设点1 791 7 167 72 100.46非新农村 1 145 4 039 71 175.79合计2 936 11 206 143 127.61
3 讨论
通过调查发现,我市新农村建设点居民的饮水卫生状况普遍比非农村建设点的要好,农民通过新农村的建设得到实惠。但是,通过调查也发现在饮水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①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在本次调查的38个建设点中,以村为单位的自来水普及率为60.52%,以户为单位为81.60%,虽然明显高于全省和全市农村的自来水普及率(2009年全省平均为43.67%、我市为 45.38%),但做为新农村建设点,其普及率仍有提高的空间。在调查中发现自来水普及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农户少、分布广、建设资金缺乏,可以在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财政投入的同时,考虑引入市场资金和管理机制[2,3]。②已建水厂消毒设施配备不完善,微生物指标合格率较低。在23个被调查的自来水厂中能够对水质进行完全处理(包括消毒)的只有12家,占水厂数的52.17%,另外11家不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占水厂数的47.83%,由此造成自来水水质中的微生物指标合格率仅有56.58%,与其他部分地区情况类似[4]。这种情况使广大用水农户存在着介水传染病经水传播的隐患和危险。卫生部门应对自来水厂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和业务指导,建立卫生学评价体系[5]。
普及自来水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基础、是衡量农民生活质量的主要指标、也是农村卫生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应提高新农村建设中自来水的普及率。在进行建设点规划时即应将自来水厂的建设考虑在内,并与整体建设同步进行。要特别注意规模较小的建设点的自来水厂建设问题,可采取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结合,利用附近集中式供水点进行管网延伸,或者建设投资较小、管理方便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如;井→泵→塔)等多种方式。
我国已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水质消毒是保证微生物指标达标的基础,也是防止传染病介水传播的主要措施。消毒设施配备不全或使用不当是水质不达标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新农村自来水厂的建设和管理中要将水质消毒作为重点问题来抓。卫生部门应在水厂建设过程中对消毒设备进行强制性要求,并在运营过程中进行监督。同时,水务和卫生部门要合作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从而提高自来水水质,保护广大农民饮水安全。
饮用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也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增加、环境恶化,我国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状况更是堪忧。农民的饮用水情况反映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更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内容[1]。合肥市为此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开展了新农村建设饮用水卫生状况的专题调查,为新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提出可行的对策与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由县区以上政府规划、已建成并有居民入住(包括部分入住)的共计38个新农村建设点进行入户调查。50户以下的建设点,按门牌号码编号,采用单纯随机抽样确定5户为调查对象;50户以上的建设点,按住宅建筑层数和方位分成5个部分,在每个部分内部,按门牌号码编号,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确定1户为调查对象。
文章来源:《新农村》 网址: http://www.xnczz.cn/qikandaodu/2021/0115/773.html